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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机构 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编号:0100535002003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11-13窗口 办理电话 89150428
乘车路线 公共汽车:300路、323路、349路、631路快、67路、691路、820路、821路、840路、944路、968路、968路、977路、专3路环线、特2路、特7路、特8路、运通103路、运通201路六里桥南站; 地铁:六里桥站(9号线、10号线)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条件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所需材料

一、《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表; 

附表1:申请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

附表2:申请批准的授权签字人一览表

附表2.1: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附表3:申请机构在编人员一览表

附表4: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

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附表6:参加能力验证/检测检验机构间比对一览表

附表7:检测检验能力变更申请表(需要时填报)

二、随申请书提交的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没有变化时,仅在初次申请和换证申请时提供)

2.组织机构框图

3.平面图

4.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初次申请时,并提供最近一次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

5.典型项目的检测检验报告

6.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7.申请机构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证明

8.在编人员的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明

9.技术负责人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证明

10.其他资料(如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租用设备协议、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其他检测检验资质的证明等)(若有请提供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发证
设定依据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年1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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