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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
办理机构 日博365备用网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11-13窗口 办理电话 89150428
乘车路线 公共汽车:300路、323路、349路、631路快、67路、691路、820路、821路、840路、944路、968路、968路、977路、专3路环线、特2路、特7路、特8路、运通103路、运通201路六里桥南站; 地铁:六里桥站(9号线、10号线)
办理时限 初次申请、延期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现场复核时间、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变更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条件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矿山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9、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11、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13、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备注:尾矿库单位不需提供第3项规定的材料;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不需提供第9、13项规定的材料;石油天然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类企业不需提供第3、13项规定的材料;所有申请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类企业应提交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情况说明(说明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与申请许可类别有关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等内容)。 

二、延期申请 

1、延期申请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首次申请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还应当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三、变更申请 

1、变更申请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矿山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 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石油天然气企业办理增项的需要提交增项相应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审核→复核→审定→发证
设定依据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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