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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京津冀安全生产协同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17-12-2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落实《京津冀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协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京津冀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协同工作,经过京津冀三地安监、质监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2017年12月26日,京津冀三地再次协同发布8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目前,京津冀三地已协同发布10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此次发布的协同标准包括《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部分:加油站》《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4部分:石油库》《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1部分:烟草制品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与今年4月12日发布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2项协同标准一样,此次发布的8项协同标准,也是安全生产“百项地标”的系列标准;不同之处在于《总则》《安全生产通用要求》2项协同标准是“百项地标”的公用标准部分,8项协同标准是行业领域标准部分。8项协同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从明年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在加油站等8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将实现评定程序一致、标准内容一致、等级划分一致,进一步为京津冀安全生产协同发展提供依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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